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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动态 |
| 山西继续实施“末位淘汰” 涉及部分耐材企业 |
| 2009-05-17 09: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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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山西省环保局列出今年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及设施名单,全省共有59家企业将分期分批实施末位淘汰,分别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整体关 闭或关停相关设施,涉及多家耐火材料企业,其中包括大同市左云县云宝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2800吨/年倒烟窑,阳泉市郊区炎兴耐火材料厂的1.1万吨 /年倒烟窑,盂县星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2万吨/年倒烟窑,郝村耐火材料厂的倒烟窑(4000吨/年)。
省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 了保证污染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省政府决定2009年继续实施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今年环境污染末位淘汰设计59家企业。除一家玻璃制品 企业实施整体关闭,拆除全部设施外,58家企业相关设施将在要求时间内实施淘汰,拆除设施。
据了解,对整体关闭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吊销证 照(许可证、营业执照),拆除产生污染的设备和生产系统供水供电设施。对只淘汰污染设施、不实施整体关闭的企业,将列入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名单的设施彻底拆 除;各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环境污染末位淘汰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在本通知限定的时间内自行关停列入淘汰名单的设施。对逾 期未实行淘汰关停的企业和设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应依照法定程序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实施强行淘汰,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相关企业承担。
此外,对不能如期完成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任务,随意放宽关闭淘汰标准,不执行停水停电、吊销证照措施,弄虚作假,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省环保部门要会同监察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摘自《中国耐材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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